关于选派2017年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 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5-25   浏览次数: 1141

经学校研究,我校2017年选派人员赴河南省各市、县开展招生宣传。

一、招生宣传人员推荐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有意从事招生宣传工作的在校教职工;

3.在河南省内学校(高中)具备一定的资源优势;

4.有此项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工作职责

1.按时参加招生宣传工作的培训,掌握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宣传工作的内容要求,了解和掌握学校的基本情况;

2.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在宣传工作中积极回答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主动提供高考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3.对宣传工作认真负责,不畏困难,广开思路,创造条件,能主动从学校的学科优势、培养特色、师资力量、科研水平等方面宣传学校优势;

4.服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调配,保证招生宣传工作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宣传的各项工作;

5.每场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招生办公室提交总结及相关资料(包括咨询现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等),积极提出招生宣传工作需要改善的地方。

三、招生宣传时间

赴全省各地(市)招生宣传定于615日—72日。

四、招生宣传人员名额分配

院(系)

名额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10

机电工程学院

10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0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烟草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

艺术设计学院

6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0

政法学院

4

外国语学院

5

国际教育学院

4

软件学院

4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6

体育系

3

机关职能部门、教辅部门

不限


以上人员请于6212: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招生办公室(东一楼100室)

五、培训与派出

所有招生宣传人员,经研究组成宣传工作组,指定一名负责人,出发前进行统一培训,按规定时间前往负责地区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六、要求

1.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要经过认真的培训和学习,了解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学院、学科的最新发展和动态。严格遵循国家教育和招生政策,以本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为依据,做到宣传口径与政策一致,各院系(二级学院)与学校一致,要区分政策规定,专家探讨与个人意见的界限,不做片面宣传和解释,以免造成误解。

3.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4.有招生工作经验或能回原籍宣传的老师优先推荐和选派。

5.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客观,准确,全面地介绍情况,认真负责的回答问题,不得无原则的对考生承诺。

6.应安排素质高、业务熟的工作人员,并提前进行政策把握、服务态度和业务技能培训。

7. 须严格遵守《郑州轻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2017525

2017年招生宣传工作报名表.doc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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