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16〕217号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参评作品的范围及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或应用成果类成果。
2.论文类成果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要求:内容与信息技术相关,体现创新意识,具有一定借鉴和推广价值。论文须在CN期刊上发表。每人限报1篇。
3.著作类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等。要求:取得ISBN统一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内容与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相关,具备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4.应用成果类成果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中小学教学录像、高等学校PPT课件原则上不予参评。要求:能够恰当地使用信息技术工具或软件,将信息技术与内容融合,突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创新应用。
5.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实行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每个成果主持人限1人,参与完成人员不超过4人。参评成果必须由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请和推荐。
6.参评成果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参评成果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有侵权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三、申报流程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6年4月15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访问系统,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scg.haedu.cn访问,其流程如下:
各申报人员在5月16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并装袋,在5月16日12点前,提交信息化管理中心进行初审。
四、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信息化管理中心汇总后统一向省教育厅报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1.申报者须按要求登录系统填写并打印《2016年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二份。非经系统填写、打印的申报书,不予受理。
2.申报论文奖需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含所发表刊物封面及正文)各1套;申报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套;申报应用成果奖,须将应用成果整体打包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含运行所需的测试数据和口令),并根据申报系统提示重命名文件,按要求上传至指定的网络存储。同时采用刻录光盘或U盘形式,将上传的压缩文件与申报书一并上报。申报材料中除原件外,其他材料由主管单位核对后加盖公章。
3.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报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档案袋可到信息化管理中心领取)
五、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本单位教师转达通知要求,鼓励教师积极参加2016年度的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申报评选。
2.评选工作结束后,如需取回的材料由信息化管理中心在教育厅规定时间内领取。除硬件及已发表论文、著作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3.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所有参评成果不收取任何费用。
4.材料报送地点:教二楼五楼资料室 信息化管理中心
5.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5月16日
6.联系人:李继光 程源 联系电话:63556297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2. 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