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二期)交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款对象
已交纳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二期)集资报名费的教职工
二、交款时间
2016年1月7日~1月18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交款金额
1、A户型:17万元
2、B户型:15万元
3、C户型:11万元
注:A、B、C户型本次交款金额=房款总金额×80%-报名费。
四、交款方式
(一)刷卡交款
直接到财务处(东风校区东二楼一楼126房间)刷卡交款。凡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使用。刷卡后,财务处直接开具收据。财务处不收现金。
(二)银行交款
去银行交款,交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姓名必须为集资人,不得填写代办人姓名,请务必凭银行打印、盖章后的交款单到财务处换开交款收据。凭财务处开具的收据作为交费依据,银行交款单不作为交费依据。
单位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支东分
银行账号:1702221709024910185
地 址:东风校区教学区对面
五、其他事宜
(一)按照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政策要求,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对无产权证的房屋不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在以上规定交款时间内,未按时足额交纳房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二期)集资资格。
(三)A、B、C户型以报名申请为准。
(四)请各单位提前通知本单位应交款人员,并相互转告,及时交纳房款。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