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提交成绩情况的通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5-02-03   浏览次数: 2109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提交成绩情况的通报

 

各教学单位: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成绩管理规定,任课教师应于课程教学和实践环节考核结束后1周内完成成绩的提交工作,在考试周结束一周后,仍有个别教师无故未按时提交成绩。各教学单位提交成绩情况见附表,未提交成绩的详细情况见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未按要求提交成绩一览表)。

各教学单位应通知未按时提交成绩的任课教师于2622:00前完成成绩的提交工作。

附表 各教学单位提交成绩情况汇总表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未按要求提交成绩教师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523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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