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郑州轻工业学院《绘画、摄影技能技巧提高课程作品交流展》(以下简称交流展)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先进文化为导向,面向绘画、摄影技能技巧课程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展示我校艺术素质教育的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促进我校艺术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办单位
郑州轻工业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四、参赛对象
艺术教育中心绘画、摄影技能技巧提高课程第一至四届学生及全校绘画、摄影爱好者。
五、作品类别
投稿作品题材、风格不限,作品可分单幅与组画、组照(每组为3-12幅,须标明序号)。
1、绘画:素描、水彩、水粉、油画、国画均可;
2、摄影:自然风光、人文纪实、商业类、艺术类均可,彩色、黑白形式均可。
六、作品要求
1、参展作者须是轻院绘画、摄影技能技巧提高课程学生及绘画、摄影爱好者;
2、参展作品须是本人原创,杜绝抄袭、非本人创作或其他途径获取的作品参赛;
3、参展作品无创作时间限制,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4、参展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院系、年级、学号;
5、绘画作品需是作者独立完成,不接受照片形式,尺寸大小不得超过1.5m×1.5m;数码照片文件的格式可为JPEG,文件大小应不低于2MB,投稿上传图像数据的长边不得小于2000像素。谢绝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纪实类作品(作品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减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另请保留原始文件。
七、作品评选
1、展览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初评由艺术教育中心教师筛选,复评将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八、奖项设置
展览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获奖作品将由郑州轻工业学院艺术教育中心颁发荣誉证书,由佳能中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对部分获奖作者颁发奖品。
九、截稿日期
2014年05月18日晚8点
十、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2014年5月下旬;
2、展出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3、展出作品件数:根据评选件数展出。
十一、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其他解释权归艺术教育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教一楼110):0371-63556637 杨老师:13838296089
艺术教育中心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