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体检补检通知
发布部门: 校医院   发布时间: 2006-06-09   浏览次数: 126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毕业生体检材料是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须装入档案。65―8日校医院已经组织实施了大部分毕业生的体检工作,但由于部分毕业生不在校或者未接到有关通知,致使该部分同学未能及时参加体检。经研究,校医院于61415两天进行补检,请未体检的同学按时参加。凡近期已进行过体检的同学,请把体检结果复印件送达校医院,由校医院负责汇总后装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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