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郑州轻院教工摄影协会是在院工会的领导下,由我院教职工组成的群众性文化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为指导方针,遵循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和组织我院摄影爱好者积极开展摄影创作和欣赏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我院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我院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各分工会将入会人员名单统一登记后,报摄影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常务理事会上报院工会备案,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理事会享受的权利:
1、会员有推选理事参加本协会理事会的权利。
2、会员可免费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摄影活动。
3、理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和理事有对本会的工作批评和建议权。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前,应向本会写出申请。
第三章 奖励
第五条:对本会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参加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者,本协会给予奖励。
第四章 经费
第六条:凡申请参加摄影协会的会员需交纳会费10元/年,作为本协会活动经费。
第七条:院工会每年给予适当活动经费。
第五章 组织
第八条: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院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本协会应每年举行摄影创作活动,并举办1-2次摄影展或比赛。每年年初制定出本年度工作计划上报院工会。
200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