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为落实“十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目标,请各系部(分院)根据现状和发展要求,制定本单位2004年度的培养(进修计划),并将2004年度培养(进修)计划表务必于7月8日前送交人事处。
注:点击右键下载表格,将表格命名为“培养计划表.doc”
人事处
200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