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职工申请慢性病的通知
发布部门: 校医院   发布时间: 2011-09-01   浏览次数: 122


    接省直医疗保险中心通知,为了减轻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人的个人负担,增强省直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调整省直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病种及待遇见附件。同时我院参保人员慢性病2011年度下半年申报工作也已经开始,请需要申报慢性病(既往未申报的新患疾病)的参保职工及时将申报资料送到校医院,截止日期为919日。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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