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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校医院
关于参保职工申请慢性病的通知
发布部门:
校医院
发布时间:
2011-09-01
浏览次数:
122
接省直医疗保险中心通知,为了减轻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人的个人负担,增强省直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调整省直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病种及待遇见附件。同时我院参保人员慢性病
2011
年度下半年申报工作也已经开始,请需要申报慢性病(既往未申报的新患疾病)的参保职工及时将申报资料送到校医院,截止日期为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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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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