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定于2007年10月19日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医务鉴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因病丧失劳动(工作)能力,需要申办因病退休、退职的人员;
2、因工致残,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请于2007年10月12日前到人事处申报。
三、 体检时间:
从2007年10月19日开始统一组织体检,各单位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联系电话:63556503
人事处
200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