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2007]159号)精神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对全院教职工进行2007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为保证2007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时段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即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郑轻院[1998]93号)文件要求进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文件要求进行。
具体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被考核人在本基层单位进行述职,基层单位针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鉴定,并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3、综合评价。院(系、部、处、室)考核小组根据基层单位评定的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并提出下年度聘任意见填入考核登记表。
4、各单位将考核等级通知被考核人,并将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5、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3日前,个人总结。
2、12月13日―19日,公开述职。
3、12月20日―24日,部门综合评价,并进行公示。
4、12月26日前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上报人事厅。
六、其它
1、各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名单于12月13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2、2007年10月1日后校内调整的人员在原单位参加考核。
郑州轻工业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