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人才引进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报送应聘人员的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轻工业学院拟引进人员审批表;
2、身份证、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第一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业绩简介(包括教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索引、专著目录及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
4、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有留学国家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调动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证明;
6、配偶随调人员需提供配偶相关证明材料;
7、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体检证明;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人事处
20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