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青年教师岗位培训的暂行规定》(郑轻院[2003]6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年教师岗位培训工作,请各单位上报2006、2007年度青年教师岗位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请认真按照文件规定及《青年教师岗前培训计划表》,组织专家对岗位培训期满的青年教师进行中期、终期考核(新入校青年教师实施两年制岗前培训,其中硕士研究生、基础课教师以及其他单位调入我校的非高级职称老师实行一年制培训)。
2、各单位务必于7月4日以前上报本单位落实情况总结,并填写《岗前培训中期考核表》、《岗前培训终期考核表》、《主讲教师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01房间)。
(联系人:张 明 联系电话:0371-63556050)
人事处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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