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纪委   发布时间: 2011-01-14   浏览次数: 7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双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的“双节”,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0]39号)、省纪委《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0]28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勤俭节约意识

校属各单位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结合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节日期间的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节前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好、落实好中央和河南省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严明纪律,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

要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中央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中纪发〔200911号),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以及一般性经费支出实行缩减经费指标的规定,确保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党员干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

三、严格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节日期间是不正之风多发易发的时间段,也是党员干部经受考验的时间段。能不能经受住这个考验,是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检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检验。校属各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坚决防治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集中整治“节日病”。要严肃财经纪律,彻底清理“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抓好本单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纪委将结合督导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双节”期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纪委

                                        2011114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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