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下学期(2004年上半年)将按新的管理办法对各楼层存包柜进行管理(详见管理办法)。现已占用存包柜,且下学期有意租用的读者,可到读者服务部(图书馆一楼)办理租用手续。若不租用,请务必在元月14日之前将各自的锁具及物品带走。超过规定期限,我馆工作人员即将锁具撬开,物品所有者到本馆门卫室领取自己的物品,并交纳保管金,每天0.5元。
有关管理办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