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1-10-22   浏览次数: 60


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称《课题指南》)已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并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01年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应主要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要点和课题指南为依据。课题指南的作用在于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需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课题指南分类研究部分和申请评审书均列出14个学科分类,请根据申报课题内容选择填写。对跨学科的课题,请选择为主的学科填写。

二、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要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指南》、《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均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请点击“单列学科”。

三、申报者须使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印制的规范的申请书(包括按原规格复印的)或从指定网站上下载的原规格申请书,不够时可加另页。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请书。

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严格按通知的规定填写。

四、申报时请同时交纳评审费。申报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和教育部重点课题每项交纳150元,申报青年课题、规划课题每项交纳100元。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01年11月10日。

                                   

                                           科研处

                                             200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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