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院): 为了规范地管理我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真实记录实验室开放情况,教务处统一印制了《实验室开放记录本》,请以系为单位尽快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领取。
凡实验教学计划表(红表)以外的实验教学活动(实验或上机)均应按要求在实验室开放记录本上予以登记。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毕业设计(论文)。
2、课程设计。
3、实验预习。
4、重做实验。
5、配合教师科研项目。
6、本系公布的实验室开放项目。
7、学生自己设计的实验项目。
8、对外服务项目。
9、其它。
教务处
200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