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监考及考务人员须知 为了使本次考试有序进行,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监考守则:详见《监考手册》
二、 监考人员须知:
1、 时间要求:3月27日上午7:30分准时到教三楼302教室集合,分配考场;
8:00到指定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号、考卷及相关用品;
8:20分到所在考场贴考号;
8:40分准许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进场时,监考人员
应查验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9:00开始考试。
3月27日下午2:00到指定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卷及相关用品;
2:10分准许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进场时,监考人员
应查验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2:30分开始考试。
3月28日上午7:40分准时到教三楼302教室集合,分配考场;
8:10分到指定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卷及相关用品;
8:40分准许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进场时,监考人员
应查验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9:00开始考试。
2、监考分工:第一监考为主监考,负责领取、分发考卷;考卷收齐,清点无误后,
交考务办公室相关考务人员;
第二监考负责领取同一教室两个考场的考号并按要求张贴,同时负
责查验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东一楼阶梯教室分南、北两个考场;
东五楼阶梯教室分东、西两个考场;
教三楼阶梯教室分南、北两个考场,其他凡设两个考场的教室分
前、后两个考场,两个考场之间隔一排;
注:阶梯教室有阶梯的地方隔排贴号。
3、监考纪律:1)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监考守则》的要求,对本考场的考试纪律
负责;
2)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交谈,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更不得协助
考生舞弊;
3)监考人员应认真查验考生的证件,发现替考考生,应向巡考人员
汇报,对缺考考生应做好登记并涂卡,考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
试卷袋上的内容并签字;
4)考试期间,除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及财政厅工作人员外,监
考不得允许其他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三、考务人员须知:
1、时间要求:3月27日上午7:30分准时到指定考务办公室,接收考卷,并做好各
自所负责考场的考号和考卷分发准备;
8:00分发放所负责考场的考号和考卷;
11:00分收缴考卷,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装订,封袋。
3月27日下午1:30分准时到指定考务办公室,接收考卷,并做好各
自所负责考场的考卷分发准备;
2:00开始分发考卷;
5:00分收缴考卷,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装订,封袋。
3月28日上午7:50准时到指定考务办公室,接收考卷,并做好各自
所负责考场的考卷分发准备;
8:10分开始分发考卷;
11:00分收缴考卷,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装订,封袋。
2、工作纪律:1)考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位,对自己分管的考场
负责;分发准确;
2)应熟悉自己分管的考场,考号及考卷的分发要准确,考卷收回
时,清点无误后,方准监考人员离去;
3)应熟悉装订程序,各项需装袋资料,清点无误后,方可装袋密封;
4)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未经主考允许,不得到考场巡视。
教务处
200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