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轻院 ‘五月的歌声’艺术歌曲比赛”的通知
为了强化我院艺术教育工作,使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相结合;也为了促进高雅艺术的普及和推广,使严肃音乐真正走进校园,我院艺术教育中心和团委计划在一年一度“科技文化艺术节”其间举办“郑州轻工业学院 ‘五月的歌声’艺术歌曲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体裁上必须是艺术歌曲,演唱方法上运用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演唱形式可采用独唱、重唱、小合唱,伴奏形式一律采用钢琴伴奏,伴奏由艺术教育中心教师负责。
二、比赛时间:所有报名选手均由艺术教育中心教师辅导培训最终选出二十个节目参加决赛,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奖办法:本次比赛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均由艺术教育中心和院团委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四、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 教2楼 4楼406号
报名电话:3556637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艺术教育中心
团 委
200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