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6月24日收到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4]387号)”文件要求,学校对申报2004年河南省精品课程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为本科或高职高专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并在我校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技术职务(高职高专适当放宽)
3、课程的支撑网站应包括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4、每门课程应有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录像应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1、各院(系、部)要根据申报条件结合本部门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遴选,将拟申报的课程在7月1日前报教学科,并利用暑假完成与申报课程有关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的上网和教学录像的录制和上网。
2、填写“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3份,并于7月8日前报教学科。
3、7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并向教育厅推荐4门课程。
4、被推荐的课程在7月15日前通过软件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另行安排)。
三、其它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的重要内容,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2003年河南省教育厅评选了29门省级精品课程,教育部评选了15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上述精品课程材料均已上网,请广大教师注意访问河南省教育厅精品课程主页(http://jpkc.open.ha.cn/)和教育部精品课程主页(http://166.111.82.5/greatcourse/)。
“精品课程申报表”、“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及其他与精品课程有关的内容请从教育部精品课程主页下载。
教务处
200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