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本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4-09-01   浏览次数: 22


各院(系):

    上学期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已在材料与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技术物理系等多个院系展开,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为了扩大实验室开放成果,使更多学生受益,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期的教学安排情况,尽快布置本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材料:首次申报实验室开放的实验室应参照《实验室开放指南》填写申报材料;实验室开放计划应包含实验室开放项目、时间、地点、预约方式、指导教师、面向专业年级等信息;开放实验低耗计划表。

    二、上报时间: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几点要求及说明:

    1、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均应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采取灵活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开放实验室。已申报实验室开放的教学单位,要及时在网络办公上公布开放实验室的安排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预约登记报名。同时严格按照申报表上的开放项目认真组织教师实施,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并组织做好学生开放实验报告的存档工作。本学期开放实验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学习内容,经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合格成绩累计达30个实验学时者,经组织开放实验的院(系)审查,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备案后,计1个选修课学分。

    2、对实验指导教师要求

    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实验试做及实验准备,加强实验指导,特别强调学生注意安全。组织学生做好开放实验记录,严肃实验要求,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严格学生实验成绩考核。并及时将学生开放实验报告进行归档整理。

    3、各开放实验室应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保证实验室开放教学质量。

    4、对学生的要求

    同学们应珍惜开放实验学习机会,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遵守实验室守则,按开放实验室的要求按时参加开放实验学习。

    5、其它说明

    各系已领取了《实验室开放记录本》,请认真做好记录。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学习,不收取学生费用。实验消耗材料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上学期实际执行情况核算。教师工作量酬金不低于计划内同等教学工作量酬金。

    实验室开放是对计划内教学内容的有益补充,开放的内容更侧重于对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需要教师与学生付出极大的精力与热情。希望教师认真准备实验,学生踊跃报名参与。

    实验室开放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请广大师生关注此项工作,积极予以支持。

    与实验室开放相关的其它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3556296。

                                                教务处

                                             2004年9月1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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