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4-10-28   浏览次数: 16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的安排,第9周开始下达并落实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有关安排强调如下:

一、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的依据:

各年级本科专业均以新整理的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为依据,原则上不做临时调整。

二、几点说明:

1、选修课和必修课教学任务应同时下达、同时安排,学校对选修课和必修课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2、对上新课的教师,各系应给予多方面的帮助并严格把关。新开设的选修课须同时提供教学大纲、课程简介。

3、需跨系合班组织上课的,应参考教务处印发的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计划中有关专业实践环节的安排,以避免教学组织冲突。

4、社科、人文类课程应尽可能安排180人以上规模组织教学。

5、需分段上课(如:集中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上课的情况)的课程应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上予以说明。所有课程周学时尽可能按2、4安排。

6、需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应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上注明。

7、任务安排表中的各项内容应清楚填写,尤其应标明合班上课情况(课头)。

8、任课教师的周学时数不能过高,师资不够应积极外聘,外聘教师至少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中级技术职务。对外聘和返聘教师,在任务安排表的备注栏中应注明。

9、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应尽早安排,期末,课题应落实到学生。

10、任务安排表不转发到非教学单位,任务安排表由教学单位签字盖章。

11、教学任务安排表一式3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室留一份,学生所在系留一份,学生所在系交教务处教学科一份。教学任务安排表请从教务处主页的表格下载处下载,要求A4幅面,表格中任课教师由教师本人签名。

三、时间要求:

教学任务的安排环节较多,为避免不必要的反复,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周密安排、严格把关,课表一经排定,将从严控制调课。

要求学生所在系在11月16日(12周星期二)前将教学任务安排表交到教学科。

四、请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参照上述安排,同步进行。

                                       

                                       教务处

                                     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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