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4〕3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教体卫艺〔2004〕)722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郑州轻工业学院
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