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水平,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条例》的要求,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始进行2005届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内容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较多应用已修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内容。申报的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强化工程基本训练,与本专业学科建设的研究方向紧密结合、与教师科研课题紧密结合。
2、课题选择应体现以中、小型为主的原则,使毕业设计(论文)的深度适宜、份量适中,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对软课题应强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要避免大而空的课题。
3、强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中工程设计型的比例,机、电、计算机类工科专业要求工程设计型题目≥80%,化工、食工类工科专业和艺术类专业要求工程设计型题目≥50%,非工科专业工程设计型题目比例可适当降低。
4、强调真题真作,有工程背景和预期应用价值的真实课题应不低于课题总数的15%。
二、选题工作安排
1、各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申报工作,申请教师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见教务在线表格下载),专业教研室对所申报的选题进行论证和筛选,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鼓励介绍学生到生产、设计、研究等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院系应在总结2004届校外毕业设计经验的基础上,争取2005届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比例有所扩大,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者应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管理规定》执行。
3、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能超过10人,并力求做到一人一题。
4、所申报选题经审查备案后,原则上不得更动。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重新填表备案。
5、选题完成后,应分专业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见教务在线表格下载)。
三、时间要求
1、各院(系)第13周――第15周组织教师申报课题。第16周教研室、院系审查、论证、调整。
2、各院(系)第17周安排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学生见面。
3、各院(系)于18周星期四之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交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0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