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本学期开展了开放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学单位,请按《实验室开放指南》要求组织好实验室开放总结工作,所有表格在“教务在线-管理园地-表格下载”内的“实验室开放相关表格”中。请开展了此项工作的院(系)认真总结,上报已完成项目的工作量,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并对下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做好安排。
请于2004年12月29日前按《实验室开放指南》中“实验室开放总结”项的要求将所需材料及工作量上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未及时完整上报材料的项目,视为本学期未完成项目,工作量计入下学期。教务处将根据总结、学生实验报告、开放实验记录检查结果核算开放实验工作量。
教务处
200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