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更好地迎接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12月6日学院印发了郑轻院[2004]203号文件《郑州轻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文件精神要求,教务处决定对全校实验项目的类型开展认证工作。各教研室、实验室必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认真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并在大纲中对所开设的实验项目类型予以确定,原则上每门有实验学时的课程,至少应有1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应增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必须有与之类型配套的支撑材料,即每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验收书》一式两份,经院(系)论证后,统一填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统计表》,随同《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验收书》(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后确认。
此项工作从即日开始,要求各院系于2005年1月12日前完成院(系)级论证。
注:《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验收书》可在下发的表中直接填写,也可下载表格打印填写(请参照填写说明填写)。
教务处
200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