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积极做好我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材料的要求,需各单位报送2002年、2003年
各院(系、部)实验室、行政用房(楼房和平房)的房间号情况,具体以最新门牌号为准。如果平房没有统一房间号,要写明现使用的房间号。
要求: 2005年1月24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的材料统一报送后勤保障处(教二楼112房)。
评估办公室、后勤保障处
200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