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05届本科毕业生英语综合水平考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5-06-02   浏览次数: 40


各院(系):

    根据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自2005年6月起,所有考生的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采用满分为710分的计分体制,不设及格线,且成绩报导方式由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基于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的实施,结合我校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实施细则》及《关于加强外语教学的几项管理措施》,现对我校2005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中关于英语成绩的要求明确如下:

    1、对已取得毕业资格,但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未达到学校《关于加强外语教学的几项管理措施》要求,而未能获得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资格的学生(含专升本),可申请参加6月10日学校组织的毕业前英语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及格者,方满足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2、本次英语综合水平考试不及格者,如参加了我校2005年6月18日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暂定)者,可于9月30日前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3、如本次英语综合水平考试不及格,又未参加6月18日我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参加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500分(暂定)者,则不具有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

    4、本次英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不与任何课程学分相关,仅作为学位资格审核的条件之一。

    请各院(系)尽快通知相关学生做好复习应考准备,并于6月3日下午5点之前将申请参加本次英语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生名单填写在附表内,经学生签字确认,院(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本次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表见附件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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