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04]7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教改立项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近期对我校第六批教改项目及其它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的范围
1、学校第六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见附表1)
2、2004年以来,在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研究机构立项的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1、所有在检查之列的项目必须按“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表2)认真填写项目进展、经费使用、今后的研究计划等项内容;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还应写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及应用情况和意见,附上相关的技术报告或科研论文。
2、学校依据各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第二批资助金额。
3、对改革力度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项目(含非资助项目),若计划资助的经费不足(或需要资助),课题组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部)审核后交教务处,学校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可适当追加经费。
4、对因故中断或一直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检查的方式和时间
1、项目组进行项目总结
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按表格要求组织填写附表2,将附表2及有关材料交各院(系、部)。本次检查材料为2006年第六批立项结题及评奖的背景材料。
2、院(系、部)检查、审核
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各院(系、部)对本单位所有项目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在“附表1”上签署意见,对申请追加经费和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应进行重点审核,并写出本单位教改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要求各院(系、部)于第20周星期五之前将总结、附表2及本部门的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科。
3、学校进行检查和归类总结,公布检查验收结果,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下学期第二周集中办理首批资助经费的报销手续。
附表1、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六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汇总表(郑轻院[2004]121号)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 务 处
200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