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扩大实验室开放成果,使更多学生受益,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安排情况,尽快布置本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开放包含实验教学内容、仪器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开放。实验教学内容包括计划内教学内容、提高性内容、参与教师科研型、学生自带题目型等形式。全校各类实验室均应面向学生开放,实验技术人员上班时间应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教学相关的工作,方便学生随时进实验室学习。
2、学生在实验课以外的时间进入实验室学习,必须在《实验室开放记录本》上进行登记。
3、若实验室开放内容是实验教学计划内的内容,必须将开放安排报实践教学管理科。若实验室开放内容是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内容,需按《实验室开放指南》要求上报申报材料。
4、各教学单位在搞好教学实验室开放的同时,应采取措施,积极实施科研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适应实施实验教学活动的场所的开放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4日前将实验室开放计划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实验室开放是对计划内教学内容的有益补充,开放的内容更侧重于对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需要教师与学生付出极大的精力与热情。希望教师认真准备实验,学生踊跃报名参与。
与实验室开放相关的其它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63556296。
教务处
2005年9月6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