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针对各位老师反映评审简表填写中遇到的问题,经请示和协商,请各位老师按以下要求填写:
1. “课时一栏”按标准学时填写。即按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结果,只填结果,不写表达式。
2. “教学效果评估情况”一栏按上次填写的内容打印。
填好后,到教务处教学科签字。
教务处
200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