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本学期已近期末,请各单位依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按照实际执行情况,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见教务在线――管理管理)计算本单位教师和实验室老师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如下:
1、必修课、选修课同步计算。
2、认真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以教学科提供的为依据),核准每个课头的学时数、学生数、任课教师等内容,按计算办法如实计算(外聘教师所上课程不进行计算)。选修课工作量按选课人数和实际学时数计算。对于实际执行情况与任务安排表不一致的课程,应有审批手续,否则不予计算。
3、外(返)聘教师的工作量须另写报告,报告应注明教师姓名、职称、课程名称、计划学时、学生人数,无审批手续的不予计算。
4、精品课程、精品建设课程、优秀课程、考试课程工作量增量应单项列出,以便于核对。
5、2003级本科生导师工作量由教务处按学生人数统一计算。
6、统计本学期各单位编写教材(讲义)、教学成果奖、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
(以上工作量计算结果由教学科负责核对)
7、实验室老师的工作量依据实际开出实验情况计算。
8、实验室开放工作量依据“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计算。
9、计划外强化训练工作量单列,按工作量计算办法正常计算。
(该项工作量由实践教学科负责核对)
要求各院(系、部)在12月16日前将计算结果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
200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