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6-05-31   浏览次数: 6


 

 

各院(系、部):

本学期已近期末,请各单位依据本学期教学任务(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按照实际执行情况,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见教务在线――管理文件)计算本单位教师和实验室老师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如下:

1、必修课、选修课同步计算。

2、认真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以教学科提供的为依据),核准每个课头的学时数、学生数、班数、任课教师以及外返聘和双语教学等内容后,按计算办法如实计算(外返聘教师所上课程不进行计算)。选修课工作量按选课人数和实际学时数计算。对于实际执行情况与任务安排表不一致的课程,以审批手续为准,否则不予计算。

3、外(返)聘教师的工作量须另写报告,报告应注明教师姓名、职称、课程名称、计划学时、学生人数。

4、精品课程、精品建设课程、优秀课程、考试课程工作量增量应单项列出,以便于核对。

5、2002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量以及2003级本科生导师工作量按实际学生人数计算。

6、统计本学期各单位编写教材(讲义)等情况。

7、任务安排表之外的教学任务,凭审批手续进行确认和计算。

(以上工作量计算结果由教学科负责核对)

7、实验室老师的工作量依据实际开出实验情况计算。

8、实验室开放工作量依据“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计算。

(7、8项工作量由实践教学科负责核对)

 

    要求各院(系、部)在69前将计算结果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审核

 

                                        教务处

                                      2006.5.31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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