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7月4日收到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高等学校名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6]93号),河南省教育厅将于9月份开展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为了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毕业生已满3届的专业,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优先申报。
2、符合条件的教学单位至少申报1个专业。
二、材料要求:
①《河南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六份(要求单独装订);
② 相关书面材料1套(包括培养计划、有关证明材料、表格等);
以上材料应装订整齐,内容精炼,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每个专业的申报材料用1个材料袋上报,材料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反面粘贴袋内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应于8月28日交教务处教学科。
三、推荐程序:
1.各教学单位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教[2005]72号),领会精神,按要求向学校推荐。
2.学校将在9月上旬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同时,本次评审结果将作为校内重点建设专业下拨第二批经费和遴选第二批校内重点建设专业的依据之一。
河南省从2005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高校遴选并重点建设300-500个名牌专业。创建名牌专业,对于促进我校专业建设和发展,推动教学改革、招生和就业工作以及提高学校的知名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校将依据国家名牌专业建设要求,加强投入。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建设,并按要求积极申报。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教高 [2005]72)号
教务处
2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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