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原要求上报的学生贷款花名册,现必须由教贷中心给定的《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生成。要求各院系认真录入贷款学生的基本数据信息。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在学贷中心给定的录入系统中录入本院系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数据录入时间为3月24日―3月27日。
2、数据录入结束后,请各院务必于2005年3月27日(周日)下午4:00前将录入数据报送至学贷中心(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要求录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上报前请认真核对数据,确保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
4、数据录入后,请将系统内相关内容打印,加盖总支公章后,报送学贷中心。(需打印内容如下:贷款管理号、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审批表号)
5、请各院系在完成数据录入后,从系统中将本院系导出的完整备份数据存盘报送学贷中心。
6、如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存在其他疑问,欢迎大家咨询学贷中心。
请各院系下载《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见附件)
学贷中心(学生处代章)
200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