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部门申报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05-09-16   浏览次数: 90


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郑轻院[2005]89号文的通知精神,我校在新学期开始实施新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各单位,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请于9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用工计划及岗位设置情况(即填写附表三)。文件里各类表格请在学生处学生工作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附:《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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