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五一”假期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年”活动通知的精神,依照学校关于“五一”放假安排的要求,为对学生高度负责,进一步抓好大学生的安全和稳定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加强各院(系)假期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本院(系)学生安全和稳定的责任,做到防范预案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辅导员外出必须申报和保持联络。
二、放假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要求学生树立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等事故发生,外出学生要格外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问题。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了解每个学生假期期间的去向,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学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说明假期去向和往返时间,并按期返回学校。严禁擅自离校事件的发生,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的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坚持做好假期值班以及各宿舍区值班工作
“五.一”期间,学生工作系统晚间值班仍按原安排执行,假期期间的白天值班由各院系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带班人员要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做饭,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六、“五.一”放假前,各院(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七、各院(系)于4月30日前将假期期间学生工作责任人名单、值班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
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同学。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学生工作部
200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