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06级新生校徽发放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1、2006级新生校徽发放工作继续实行审批制,请各院(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校徽发放审批表》(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处下载)于11月27日―12月2日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审核、领取校徽。
2、请各院(系)领取校徽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发放,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郑州轻工学业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校徽发放登记表》(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处下载),填写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准确,一律用黑色水笔。并于12月9日之前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学生处
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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