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发16号文件、教育部24号令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面向全国高校,从2007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中公开选拔学生政治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公平竞争的原则
2、公正选拔,择优录用
3、严格计划,按需引进
三、选拔条件和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较好地把握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肯干,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校学习期间无违反大学生守则的现象、未受到过任何校纪处分
3、研究生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良,理论水平较高,基础知识扎实,获国家CET外语六级证书(外语、艺术类专业除外)、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并获得过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过一定的成绩;曾担任过系级以上(含系级)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干部职务。
5、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板书能力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运用能力。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
6、仪表严谨,精神风貌健康向上,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水平高。
7、有杰出贡献和特殊才能者可优先考虑。
8、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28周岁。
四、选拔程序
1.报名
1)本着自愿的原则,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学习成绩表等(均需原件),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专职辅导员选拔登记表”;
2)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相应院(系)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截止时间2007年4月9日)。
2.院(系)考核
1)院(系)严格按照聘任标准组织考核,并按需求计划的2倍确定候选人;
2)2007年4月12日前,将院(系)推荐意见和候选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3.学校考核
由学生工作部、组织部、人事处组织考核,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包括时事政治、党团常识、一般管理常识、写作、辅导员工作性质理解、综合知识等。
2)面试考核
(1)个人情况介绍(5分钟)
包括学历(学位)、工作(受教育)经历、对个人特长和成果、对辅导员工作的认识等;
(2)专家提问(10分钟)
考核专家根据被考核人情况介绍,进行质询及提问。
(3)专家评议
根据考核情况填写考核意见。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07年3月26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