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是什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资助自然科学中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依据 “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研究环境,着力推动源头创新”的工作定位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择优支持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性研究,尤其是符合国际科学发展趋势,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和开拓新兴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以及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远需要,针对我国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特点的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分为三个层次:一、面上项目,包括:(1)自由申请项目,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主体,占面上资助项目经费总额的80%以上。每年集中受理、评审一次;(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选题和申请程序上与自由申请项目相同,但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在 35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年科学工作者;(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这是为支持边远、少数民族和科学基础薄弱地区所属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工作而专门设立的基金。目前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已有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十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二、重点项目,主要针对我国学科发展布局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学科领域的新生长点,开展深入研究。三、重大项目,主要针对我国科学技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组织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的联合研究,是一种定向研究课题。
此外,还设立了数学天元基金、研究成果专著出版基金、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基金、委主任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和科普项目等专项基金。同时接受国务院委托,负责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组织、受理和实施工作以及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的管理工作。
创新是科技的本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贯鼓励和倡导创新研究,在继续坚持“平等竞争,科学民主,鼓励创新”机制的基础上,从2001年起,开展实施“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支持“创新研究群体”的试点工作,不断加大对青年科学工作者的支持力度,还在部分科学部尝试设立“小额风险基金”,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非共识项目,强调支持具备新思想、新方法以及可能产生新理论的研究申请。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研究环境,推动源头创新。
在资助研究项目的内容上,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与规划,结合各个科学学科发展的战略,提出资助范围。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向全国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导申请。
科学基金委员会一贯把国际合作与交流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在经费保障、合作渠道和资助机制等方面为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学家创造一个促进和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良好环境。为此科学基金委员会还设立了国际合作交流资助项目。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条件
1.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以中央所属科研机构和重点高等学校为主,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有关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资格,请阅读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各类项目申请与管理办法。
另外,各申请单位从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含外籍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如聘期覆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九个月,均可通过聘任单位,按各类项目申请的有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报送申请书时须附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协议书须包含资助项目发表论文署名单位为聘任单位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的条款。对其中的外籍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须另附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来华定居专家证》或《外国专家证》复印件。
2.申请中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办法、评审办法及管理办法是指导面上项目申请的依据。因此,申请者在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上述三个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了解申请的有关情况。这里提请申请者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申请者必须符合所报项目类别的相应的条件要求,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和地区科学基金尤其要特别注意。
②申请者执行、完成基金项目情况记录
申请者曾获科学基金资助并应结题的项目应按规定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并报送《总结报告》的,在项目延期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仍计入限项。
获资助项目不按期结题,又不在规定限期内申请延期者视为无故逾期不结题,自实际结题年起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请。逾期不结题项目组的其他成员不计入限项。
凡在科学基金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请资格;对情节恶劣者,将通报批评,直至永远不受理申请。
③限项申请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含参加申请)和正在承担(含参加承担)的面上项目及执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委、学部主任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两项。申请(含参加申请)正在承担(含参加承担)的重大或重点项目数限为一项。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中级职称人员只计申请和承担项数。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程序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项目的申请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申请通告,了解申请中的有关情况。】
【申请者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为郑重表示参加申请与合作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他人不得代签;合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申请项目严格审查并保证申请书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及核对填写内容与录入计算机的内容的一致性;学术委员会对研究项目的科学意义,研究特色和创新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须对项目或批后的支持条件和监督执行等做出保证。】
【申请者所在单位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将申请书(一式六份)统一报送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将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及按规定录制的全部申请书简表内容的数字化信息报送信息中心。】
【科学部根据申请者填报的送审学科,将申请书分送各学科。】
四、关于填写申请书
科学基金的申请书是评价申请者的申请项目、确定是否予以资助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在填写申请项目内容的同时要重视填写规范的要求,否则会影响评审的结果。申请书上所附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一定要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发布的有关申请的通告、说明,申请单位要及时告知申请者。这些文件的内容一般都是需要重点强调、或者是根据情况需要变动和增添的。当年要申请项目的申请者也要主动关注这些文件。
填报注意下列问题
①基本手续必须完备
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应签署意见,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的审查意见与保证”栏目加盖公章;合作者所在单位(指与申请者不在同一单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项目组主要成员在境外,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应附本人同意参加合作研究的信件。
②填准项目类别、申报学科名称及代码
申请者应准确填写项目类别,申报学科涉及多学科的可填写两个,先填为主学科(即送审学科),代码按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
③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学部的一个学科
为了避免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的问题,《申请书》中已进一步明确规定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学部的一个学科。
④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密封于信件中,钉在申请书原件封面,或另专函至相关学科,供科学部选择同行评议人时参考。科学部将负责对此信息保密。
⑤承担的前一个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的说明
《申请书》中设置了一个专门栏目,要求申请者对其承担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等加以详细说明。近年来,各科学部已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新申请项目的评审与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挂钩,申请者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⑥在立论依据部分,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申请项目要求有所不同
《申请书》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申请项目要求有侧重不同的立论依据阐述,即对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国际科学发展趋势,论述项目的科学意义”;对应用基础研究“着重结合科学前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科技问题,论述其应用前景”。相应地在《同行评议意见》中,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重评价的内容也有所不同,申请者填写时务必注意其侧重点。
⑦对无身份证的申请者,身份证栏的填写规定
对国防科工委、军队系统等无身份证的申请者,申请书中身份证号栏目按下列规定填写(身份证号栏目需填满15位数字):
1~6位 填写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证件前6位号码,不足6位号码的,其余空位填写0。
7~12位 填写出生年月,例如:1959年4月12日出生表示为590412。
13~15位 男性填写881,女性填写882。
⑧新单位“单位代码”的填写
如果申请者所在单位还未列入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单位代码”表,其申请书中单位代码填写方式为单位邮政编码(6位)后填“00”。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请书的计算机数字化信息后,将给予编号,并通知单位科研处。
重点说明:
1、申请书上要求签名的,他人不得冒签、代签。合作单位必须盖单位公章。
2、填写申请书立项依据栏目时,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要以不同的侧重点加以论述。
3、项目组成员不在当地,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的要附本人同意参加的亲笔信件;合作单位不能盖章的,要附合作单位同意合作的盖有公章的信函。
五、如何申请面上项目
1. 什么是面上项目?面上基金有哪几种类型?
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是覆盖研究领域最广、面向申请者最多的项目资助类型,也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最基本的主要项目类型。每年资助的研究项目占各类资助项目经费总额的60%以上。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是面上项目的主体,占面上项目总数的80%以上。满足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可以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自由选题,自愿组建研究组,向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资助的申请。
2. 面上项目何时受理申请?
除在当年申请通告中特别说明外, 每年自2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截止,集中受理一次。
3. 面上项目资助几年?
面上资助项目一般为3年。
4. 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如何?
面上项目的每项平均资助强度一直在逐年递增,在2000年平均资助强度达到17.19万元/项。
5. 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是什么?
首先申请者(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第二,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科研人员也可以申请,但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第三,申请者未超项申请。第四、申请者没有正在承担未按计划结题的项目。
6. 什么是青年科学基金?
青年科学基金是为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和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而在面上项目里特别设立的。申请者必须是:
1、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2、申请者已取得博士学位。如未获得博士学位,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且需要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未获得过本类基金资助过。即受资助者只能获得一次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7. 什么是地区科学基金?
地区科学基金是为加强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研究工作的支持,促进全民族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在面上项目里特别设立的。这些地区是: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云南、贵州、江西10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些单位地处这些地区,但直属国务院各部委、中国科学院或中国人民解放军不能申请此种类型基金。另外,其它地区在这些地区所属的单位兼职的科研人员也不能做为申请者申请,但可以做为合作者参加。
地区科学基金优先支持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的研究项目。
六、如何申请重点项目
1.什么是重点项目?它是如何组织实施的?它的研究期限通常为几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特点与发展趋势,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简称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瞄准国家目标,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我国已有较好基础、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工作,特别是:①学科布局中关键问题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学科前沿;②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应用前景和带动作用的研究领域;③能充分发挥我国资源或自然条件特色的研究领域。
重点项目在五年规划的基础上,每年按计划组织实施。为使承担重点项目的科学家在较高的资助强度支持下,在学科前沿和新生长点上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重点项目强调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队伍精干和重视学科的交叉和渗透的原则,但不强调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研究。重点项目不设子课题,一般由一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3个。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左右。
2.重点项目是如何立项的?
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来源于:科学基金委员会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资助领域;已获得重要进展,深入研究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科研人员根据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已具优势的工作基础提出的建议。
重点项目的立项程序是:
①科研人员可随时向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提出重点项目立项建议。
②各科学部根据优先资助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采用同行评议等方式,对收到的立项建议和拟纳入重点项目支持的面上项目进行筛选,并提出次年度重点项目立项计划。
③学科评审组对科学部提出的立项计划进行讨论、审议,差额投票遴选,以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通过的方式,确定次年度受理申请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并拟定相应的指南初稿。
④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查批准次年度受理申请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并于年底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向社会发布。
3.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重点项目?
申请重点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重点项目应有高水平的、活跃在学科前沿的学术带头人;有先进的研究目标,明确的科学问题,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以及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有国内领先的工作基础,近期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
②申请者应符合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条件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只有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能申请。
申请者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能申请一项重大或重点项目。在研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参加新的重点项目的申请;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前提出申请,但需在所承担项目验收结题后方可承担新的重点项目。
4. 申请重点项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重点项目申请受理时间、申请书填报及计算机数字化信息录入要求、申请程序等均与面上的自由申请项目相同。
申请前,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特别检查是否具备重点项目的申请条件与资格。
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应根据当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定向提出申请,即科学基金委员会只受理针对当年重点项目指南定向提出的申请。
在填报重点项目申请书时,应在封面左上角注明“重点项目”字样,并在项目类别一栏中填“F”。
重点项目指南内容包括领域名称、有关内容与要求、拟资助金额及受理学科等。项目名称、具体研究内容和目标等均由申请者提出。
除项目指南中特别指明可就其部分内容提出申请外,每份申请都应是对该项指南内容的整体申请,否则申请被视为无效。
科学基金委员会鼓励可获得部委、地方政府和产业部门等联合资助的申请,但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所列的“联合资助经费”,在评审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资助与否的依据之一。
七、如何申请重大项目
1.什么是重大项目?它是如何组织实施的?它的研究期限通常为几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的趋势与需求,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主要资助: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我国具有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的前沿性基础研究;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重要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研究。
重大项目的组织以“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为指导;注意与国家计划的协调配合;重视发挥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学工程、国家重点试验室、部门开放试验室的作用。
科学基金委员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部门联合开展研究,并积极争取有关部委、地方政府、企业联合资助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按统一规划,分批立项;指南指导,定向申请;同行评议,逐项论证;动态管理,专家验收等方式组织实施。项目研究期限为4~5年。
2.重大项目是如何立项的?立项领域是如何遴选的?
科学基金委员会随时接收科学家及有关部委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提出的重大项目建议。
重大项目按5年规划,分批遴选立项。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部在深入研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各科学部的立项领域建议,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差额遴选,以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通过的方式确定,并经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批准。
跨科学部重大项目的立项领域建议应由两个以上的科学部联合提出,经委务扩大会议(邀请委外科学家和管理专家参加)差额遴选,以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通过的方式批准立项。科学基金委员会鼓励开展跨科学部的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
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向科学界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3.如何申请重大项目?对申请者有哪些要求?
重大项目采用指南指导,定向申请的方式。科学基金委员会鼓励申请者在《指南》引导下的创新和参与竞争,欢迎具有研究工作基础、条件与能力的科技工作者提出申请;鼓励科学界在开展学术研讨的基础上,联合组织重大项目的申请,同时,也欢迎申请者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范围内的某一研究方向单独提出课题申请。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所有申请组织评审,择优给予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中仅含拟资助的研究领域、科学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等,申请项目的名称、研究方案、课题设置及具体研究内容和目标均由申请者提出。
申请重大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国内领先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以及近期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研究前景;针对一个综合性科学问题,由紧密围绕项目总体目标相互配合、有机联系的课题组成;有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队伍开拓创新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梯队,形成国家水平的研究队伍;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成长。
②申请者应符合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条件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只有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能申请。
申请者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能申请一项重大或重点项目。在研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参加新重大项目的申请;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前提出申请,但需在所承担的项目验收结题后方可承担新的重大项目。
科学基金委员会分批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受理时间于该指南发布的通告中公布。
4. 申请重大项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者必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联合申请书》及所含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书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其填写要求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类别相同,只需封面左上角标明“重大项目”字样和所属领域(项目)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联合申请书》封面“投送科学部”栏目,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公布的受理科学部填写。“研究领域”按申请指南公布的研究领域名称填写。联合申请负责人(项目、课题)为一人以上时,须提供所有负责人简表情况;联合申请书要求项目第一负责人的所在单位签章。
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特别是申请重大项目须具备的条件、申请资格及项目实施的要求和责任等有关条文。
联合申请时,项目课题之间应有机联系,课题设置不宜过宽,参加单位和人员不宜过多。
八、 如何申请国际合作交流资助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贯把国际合作与交流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在经费保障、合作渠道和资助机制等方面为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学家创造一个促进和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良好环境。自然科学基金委已与世界上39个国家、地区的55个科学基金组织和学术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并致力于通过开展合作研究、组织双边或多边学术会议、支持科学家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等多种形式,鼓励承担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的科学家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
1.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际合作交流资助项目?
申请者必须是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科学基金项目是指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各类基金项目,即: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高技术新概念、新构思探索课题、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申请者可按程序申请国际合作交流经费。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后保留项目承担者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资格一年。
2.什么叫“协议类项目”和“非协议类项目”?
协议项目是指我国研究人员向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的交流与合作项目纳入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外基金组织的双边合作协议,其特点是交流经费有保障,即自然科学基金委负担我国研究人员出访的国际旅费和外国研究人员来华的生活费(含在华城市间交通费),国外基金组织负担外国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我国研究人员在国外的生活费(含在国外的城市间交通费)。
非协议类项目指未纳入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外科学基金组织和学术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的合作交流项目。此类项目仍需有合作双方科学家之间合作协议。
3.国际合作交流资助项目有哪些类别?申请要求有哪些?
①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系指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加者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国外科学家进行的合作研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列为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重点。鼓励和支持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与外国研究机构、科学家建立合作关系,就共同感兴趣的课题开展合作,促进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国际合作中应注意保障我国科学家对研究成果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资源。
申请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首先应由合作双方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书、合同或其他确认合作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应包括:
1)研究课题名称和内容摘要以及要达到的研究目标
2)合作的起止时间、参加人员、合作的方式及分工合作研究计划
3)合作研究成果共享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4)研究经费来源和彼此提供的条件
申请者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送相关科学部。
申请者也可以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外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备忘录,提出将其合作研究项目纳入双边合作协议的申请。若申请获得批准,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与国外相应机构根据双边协议分别为本国的科学家提供国际旅费的资助以及对方科学家来访开展合作研究所需的当地生活费用和国内旅费。
②在国内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科学基金支持和鼓励在我国召开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以使我国更多的科技工作者有机会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资助在国内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的原则是:
1)学术会议主题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内容密切相关,有利于促进有关项目研究水平的提高;
2)会议主办单位一般应是承担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实体单位,并具备主办国际会议的能力和条件;
3)会议学术水平要高,对我国相应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将产生一定的国际影响;
4)有该领域的国际知名科学家与会;
5)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资助在西部地区城市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本类项目应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连同有关部委审批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批准件(复印本)、预算和征文通知等一并报送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考虑到组织国际学术会议往往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进行筹备工作,因此,本类项目允许在会议召开一年之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③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为了使科学家能有机会同更多的外国科学家进行学术交流,获取更多的最新科学信息,发表科学基金课题研究成果,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基金项目的承担者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资助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原则是:
1)本人是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对青年科技人员和在研究岗位上起学术带头人作用的中年科技人员给予适度倾斜;
2)国际学术会议应属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会议,会议的主题与内容对完成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有直接推动作用;
3)申请人应有被国际学术会议接受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申请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要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上会议背景材料、论文录用通知等有关附件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口科学部。
④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
本专项基金资助的对象主要是:获得博士学位并已经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包括出国留学后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资助项目内容包括:
1)留学人员回国参加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
2)作为主讲人参加与科学基金项目有关的讲习班或研讨班;
3)参加在国内举办的本人有特邀报告的各类学术会议;
4)其他科学基金委员会认可的活动。
申请人需通过国内接待单位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资助申请。申请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接待单位填写申请书中的单位部分栏目),并附该留学人员要求回国短期工作讲学信函和证明其学术成就的材料,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口科学部;在一时难于找到接待单位的情况下,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直接同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联系,要求协助落实接待单位。 本专项基金一经批准,申请人将获得在国内期间的部分或全部接待费用(含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对少数优秀者,将根据需要和可能,资助单程或双程国际旅费。
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
为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实验室参与国际竞争,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促进我国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提高和发挥高质量科学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与作用,特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择优资助已验收通过并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系列的实验室开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资助范围是:根据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及人才培养的需要,资助实验室固定的科研、技术和管理人员出国进行合作研究的国际旅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的国际旅费和在境外的生活费用等;邀请学术成就显著的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讲学和参加实验室建设的各项接待费用。
各实验室主管部门据此组织所属实验室进行项目申请,在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进行严格初审之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于次年5月底前将当年下半年的申请书一式一份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
上述各类项目的申请书(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在上一年的11月30日之前将计划报送有关科学部,项目正式申请书和有关附件在项目执行前三个月交有关学部。特殊情况下必须报临时性项目的,请与科学部或合作局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