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1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理论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加大理论工作特别是理论宣传工作的力度,涌现出一批优秀理论宣传作品,对于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宣传中央、省委的重大方针政策,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很大作用。为了表彰先进、带动全局、促进工作,省委宣传部决定评选、表彰“2001―2002年度河南省优秀理论宣传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01--2002年在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报刊、广播、电视上播发的作品(文章、广播稿、电视专题片等)。
二、优秀理论宣传作品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观点正确,旗帜鲜明。
2、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有较强的感染力、说服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引起领导重视和社会较大反响。
3、逻辑严密,文风清新,深入浅出,可读(听、看)性强。
三、材料要求
l、各单位要坚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没有符合条件的作品可不申报。
2、请认真填写《2001―2002年度河南省优秀理论宣传作品申报表》(B5纸WORD格式)2份,并同申报作品原件1份、复印件1式11份(广播作品需附盒式录音带1份,电视作品需附大1/2节目带1份),于2003年4月5日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4、每篇(部)参评作品省委宣传部收取100元评选费。
科研处
200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