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关于申报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4-01-02   浏览次数: 8


各有关单位:

   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4年度课题指南》及申报公告。200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受理申报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课题指南等申报材料可到下列网站查询、下载。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的网址是:http://www.npopss-cn.gov.cn,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网络管理信息中心网址是:http://www.sinoss.net。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2003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二、申请书: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一式8份(包括1份原件和7份复印件)。

三、费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办公室收取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重点项目每项150元,一般和青年项目每项100元。

四、申报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1、 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不能申报。曾被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作撤项处理的同志,自撤项之日起3年之内不得申报。

2、 申请青年项目的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 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又超过39周岁的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课题设计过程中,研究起算时间从2004年7月1日起。

5、 研究基础中所列著作与文章,必须是主持人自己已有的相关成果。

6、 《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必须填写中文,不要填写代码。申请者的承诺中,申请人要自己签名或签章。

                                   

                                         科研处

                                   2004年1月2日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