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届”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4-02-16   浏览次数: 62


关于申报首届”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繁荣科普创作和宣传出版事业,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等决定组织开展首届“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评选活动。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申报表可在本通知下面下载)。有关评选办法如下:

首届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本次评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评出方向、评出水平、评出人才。通过评奖激励广大科教文化工作者和有关宣传出版机构参与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发现优秀人才,推介优秀科普作品,壮大科普创作队伍,提高科普创作水平,繁荣科学文化事业。

    第二条  评奖范围

    (一)科普图书:200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

    (二)报刊科普作品: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期间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短篇科普作品。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科普文章可放宽至1996年5月。

    (三)广播电视科普节目:2000年5月―2003年5月期间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发的原创科普节目。

    (四)丛书、套书均可参加评选。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本)每个选题为一种。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五)外文科普作品、少数民族文字科普作品暂不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第三条  作品参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作品。

    1、思想性:符合我国的宣传出版方针,符合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有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科学性:科学观点准确、完整,数据及实例真实、可靠。

    3、艺术性:选题构思新颖,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独创性,语言生动流畅,富有特色,具有感染力;注重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科普图书、报刊科普作品要求图文配合得好,插图质量高,广播电视科普节目要求音像质量高。

    4、实用性:通俗易懂地反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紧密相关的人口、资源、环境、科技等重大问题的知识。

    (二)在普及科技知识,宣传科技成果,培育科技人才,促进观代化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作品。

    (三)图书编校质量必须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推荐图书要附上当地出版管理部门的质检证明。

    (四)作品受众面广,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附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  评选分类及设奖等级

    本次奖项分为新闻类、图书类、文学类三个类别,每个类别拟评获奖作品若干篇,具体分配如下:

新闻类(含报刊、声像、图片三类):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优秀奖若干篇。

    图书类(含各种非纯文学科技类图书):一等奖10种,二等奖20种,三等奖30种,优秀奖若干种。

    文学类(含各种科技类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优秀若干篇。

    第五条  评审机构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为评审工作的组织机构,并成立“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专家评审委员会”。

    评委会主任:黄兴维(省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副  主  任: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正跃

    省科技厅副厅长  贾跃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邓本章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高世铭

    省科协副主席  王永章

    评委由省科技主管单位、新闻单位的专家和中央驻豫有关科技、新闻单位的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由各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科协、文联、作协和中央驻豫、省直各新闻单位以及专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参选作最,按要求报送“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专家评审:评委会对入选作品分类进行评审,投票评出获奖作品。

  第七条  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获奖证书。各一等奖作品将推荐参评“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

    第八条  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推荐作品并填写申报表,每篇稿件和申报表复印4份,广播、电视作品文字稿5份并附录像带(1/2家用)1盘,于2004年3月20日前报送“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  参评费用  每篇(件)100元。

    第十条  评奖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奖励并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首届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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