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4-04-22   浏览次数: 7


各有关单位:

接省人事厅通知,今年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继续按照人事部关于《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的规定进行申报。根据省人事厅通知精神,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今年申报项目的重点:一是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二是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三是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

(三)申请人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申报的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并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额

申报项目均为“科研项目类”。填写申请表时,不划分重点、优秀、启动等类别。

四、申报要求

(一)人事处申请函一式两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A4纸,Word格式并附软盘一张),于2004年7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过期不候。

望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可到科研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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