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一批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教社政[2004]6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豫教社政〔2003〕5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机构进行了通讯评审和实地考察,确定了第一批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附后)。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发展繁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提升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的重大举措。重点基地要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在整体科研水平和学科发展上达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要求。要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科研成果当作基地建设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瞄准学科前沿,增强创新意识,树立精品意识,力争产出填补学科空白的和具有学术前瞻性的创新成果。
二、重点研究基地的基本条件建设。重点基地所在高校要加强对基地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部门,或配备管理经验丰富、学科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科学研究发展需要的专职科研管理人员。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科研经费,按照基地建设标准解决办公、科研和资料室用房及有关科研设备。
三、重点研究基地的项目管理。各重点基地要于2004年3月底前将第一个建设期(2004-2006年)科研项目指南报我厅,由我厅统一向外发布。课题申请人须向基地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请材料,我厅组织或委托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我厅对基地依托学校报送的研究项目审核后发出批准立项通知书。由基地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其第一完成单位为相应的重点研究基地,成果须加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基地每个季度要向我厅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重大学术活动、学校关于基地工作的重要决定、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
四、重点研究基地的检查评估。我厅每年将组织一次基地年度检查工作,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活动。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基地全面达到建设标准的情况,学校在设施、经费、政策等方面支持基地建设的措施落实情况,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基地的工作绩效。评估前3个月由我厅发布被评估重点研究基地名单及评估办法,允许未列入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其他高校科研机构参与竞评。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将被取消资格,业绩不突出的基地将停止资助,同时选择优胜者列入新一轮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和资助计划。
五、重点研究基地名称。各重点研究基地对外名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学院)××研究中心(所)。
附件:第一批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