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的提高,现对学校各类科研机构进行摸底调查。请各有关二级学院(系)对所属的科研机构及代管的学校级及上级部门主管的科研机构进行填表登记。(调查表见附件)
具体时间要求,请于11月20日前报科技处。
科技处
200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