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5-02-25   浏览次数: 15


校属有关单位: 

现将 2004 年度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 、 2004 年 1 月 1 日 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下同)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 、我省(含中央驻豫单位和驻豫军事学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省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省作者撰写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 、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已获往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不得以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 未正式发表的社科规划项目的成果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正确。 

2 、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 、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或对原有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有所创见,对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重大决策的形成或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应有采用机关如何采用及采用后实际效果的证明材料。 

4 、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 、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荣誉奖。 

2 、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研究难度大,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有较大贡献;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能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上有重要意义,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观点或提出新的观点;对解决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省内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 、奖励办法: 

① 对获奖者颁发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②对获等级奖者 按照获奖等级颁发一定数量奖金。 

四、申报、初评要求 

1 、省辖市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合组织成果申报和初评,设有社科评奖办公室的省辖市由该办公室组织申报和初评。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高等学校、省级社科类学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豫军事学校、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可直接受理申报和初评。 

2 、每人限申报 1 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 1 项(已申报 1 项,在合作项目中又是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由多个作者完成的成果,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 6 名作者(除第一作者外。著作类成果仅限主编、副主编)。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3 、省辖市、有关单位要成立初评小组,初评小组由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知名社科专家 5 ― 7 人组成。初评应在平时摸底和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详细审阅原作,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并填入《 2004 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个人申报表》。 

4 、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5 、 申报受理时间为 2005 年 4 月 14 日 ― 4 月 25 日 。上报成果时,需要成果原件和个人申报表各 1 式4 份(其中,报刊发表的至少有 1 份原件)。 

6 、省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收取参评成果评审费每项100 元。 

7 、 申报者可登录 http://www.dahew.com 或到科技处网站查询或下载有关资料。 

8、 个人申报表中“第一作者所在单位意见”为申报人所在院、系意见,应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初评单位意见”不填。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申报此奖所需材料交科技处。 

附 :《 2004 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个人申报表》   

                                        科技处 

                                 2005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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