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2005年度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和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
1、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增强我校争取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竞争力,学校特设立了校内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为下一步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打下基础。
2、2005年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申报资格与要求:
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以学科名义申报,重点面向具有硕士点的单位。材料与化工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计算机与通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7个单位,每个单位结合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建设,重点推荐1项,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
二、校科研基金项目
1、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是我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一般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应能够直接承担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
2、在研校科研基金、新进硕士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该项目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3、本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申报名额如下:
材料与化工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各限申报4项;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法政系、外语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技术物理系、体育教学部等单位各限申报3项,其他单位各限申报1项。
三、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及校科研基金项目的资助范围及管理按《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具体事项安排:
1、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和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其中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应在封面上注明。申请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2、申请者将申请书上报所在二级学院(系、部),经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评议、筛选并签署意见后,以二级学院(系、部)为单位统一报科技处。
3、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照一定比例提出本年度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和校科研基金建议资助意见。
4、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和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最终资助项目数。
五、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及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05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0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