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6-05-08   浏览次数: 17


 
校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通知转发如下,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1、省教育厅收取评审费:著作类成果150元,其它成果100元;
2、学校科技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评选200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科技处
2006年5月8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评选200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教社政〔2006〕236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全省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河南省的高等学校,申报者必须是署名为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限按以下21个一级学科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的研究成果,请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可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3、申报成果限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4、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等,名额分别按申报成果总数的10%、20%、30%确定。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报学校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包括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
    2、《河南省教育厅200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excel表格)一式2份。同时将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档于5月26日前发送至sk@hadoe.edu.cn。
    3、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需要退回的,请及时与我厅社政处联系。附件1、附件2可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zlzc.hadoe.edu.cn。
    4、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06年5月29-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河南饭店(郑州市花园路88号。电话:0371-66763388、66763399)。省教育厅社政处电话:0371-5900732,联系人:周予淮。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
          2.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奖申报一览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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