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6-09-30   浏览次数: 7


校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现在开始进行,现将省教育厅通知转发如下,请校属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每单位申报一项,与10月17日前报科技处。
    科技处
   2006年9月30日
 
附件:关于开展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要求,为宣传我省高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科教兴豫”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省教育厅于2005年启动开展了“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经研究,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继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二、推荐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之间。
    拟申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完成时间范围应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之间。
    三、申报程序及期限
    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请书》(附件1,Word格式)。
    2、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各高校要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每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由科技处汇总并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后,各一式两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我厅科研外事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至:kewai@hadoe.edu.cn
    四、评审办法及奖励措施
    候选项目经高校审查报至我厅后,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对于入选的项目,我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后续项目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文中所提表格请从河南省高校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est.hainfo.edu.cn
    联系人:张水潮  魏  涛  电话:0371-65900171
    E-mail:kewai@hadoe.edu.cn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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